

8月31日下午,江宁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卞某某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二十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卞某某系某油品公司工作人员,在收购加油站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二百余万元。
刑庭副庭长洪超兰表示,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在工作中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或收取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使得相关行贿人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危害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创设,旨在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