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新闻中心图片新闻详情

江宁区法院“6·26”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纪实

发布日期: 2026-06-26 浏览次数: 759

在第39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江宁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聚焦青少年等重点群体,集中开展了巡回展览、法治讲座、公开宣判等形式多样的禁毒普法宣传活动,用司法力量筑牢拒毒防线,让禁毒意识深入校园、深入社会。
巡回展板进校园 播撒拒毒“种子”
6月9日至23日,江宁区法院关工委联合五个人民法庭关工站,将精心制作的20块禁毒宣传展板,先后送入共建阵地江宁区汤山中学、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江宁区横溪初级中学、南京市觅秀街中学、江宁区江宁中心小学等五所中小学校巡回展览。各学校充分利用课间休息、午饭后等时段,分批有序组织1600余名学生观看学习。
summernote-img
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了毒品常识、毒品危害以及青少年学生如何预防毒品等内容。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据、一张张真实的图片、一个个发人深省的实例,让同学们深受震撼与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种子播撒进心田。
法治讲座面对面 点亮青春“灯塔”
summernote-img
6月22日,江宁区法院刑庭、关工委走进南京觅秀街中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禁毒法治讲座。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徐腊顺结合典型案例,从毒品常识、危害以及如何抵制毒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刑庭副庭长沈慧慧则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刑事法律问题,逐一耐心解答,引导大家自觉守法、远离毒品。
summernote-img
活动中,法院干警还向同学们发放了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勉励大家努力学习、遵纪守法,自觉对毒品说“不”。讲座结束后,干警们还组织师生观看了法院精心制作的禁毒宣传展板,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在场学生纷纷表示,要将所学知识带回家庭、带给朋友,争当禁毒“宣传员”。
公开宣判零容忍 敲响禁毒“警钟”
6月24日,江宁区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部分人大代表应邀旁听宣判,并参加座谈交流。
summernote-img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5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武某某先后三次向张某出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共计300余颗,收取毒资7.2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向他人出售此种烟弹共计4颗,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告人周某先后分10次向他人出售此种烟弹共计10颗,收取毒资6300元。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summernote-img
此次公开宣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零容忍、严打击”的坚定立场,鲜明传递了“涉毒必查、涉毒必惩”的司法导向。
summernote-img
宣判结束后,江宁区法院副院长唐琳、刑庭副庭长沈慧慧与人大代表进行座谈,通报了近年来毒品案件审理及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代表们对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成效予以肯定,并结合旁听感受,就加强新型毒品犯罪研判、深化禁毒宣传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江宁区法院将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提升审判质效的实际行动,以更高水平司法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贡献法院力量。

正文结束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