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某建材公司将一面写有“初心如磐践使命 司法为民显真情”的锦旗,送至江宁区法院速裁庭法官刘秀手中,对其在案件审理中展现出的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誉。

在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南京某建材公司诉请被告某建设公司支付拖欠的水泥砖货款38万余元,被告辩称其已向第三人结清货款。刘秀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认真梳理案情,组织多轮证据交换,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最终判决支持原告诉请。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南京中院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已主动履行义务,将所欠货款支付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