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是党的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江宁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忠诚履职服务,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以档案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现代化。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院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档案工作,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结合“6·9国际档案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专兼职档案员赴梅园新村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引导全体档案工作人员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投身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持建章立制,推进法院档案工作量质并举。
建立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修订法院档案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档案管理制度汇编,完善工作体系。全面收集行政文书、会计、设备等各类档案,全面记录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历程。细化归档告知、通报机制,提前发布各部门卷宗归档排期表,确保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全院卷宗归档实现常态化动态清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审判执行工作档案利用需求。
坚持软硬结合,推进法院档案工作提档升级。
坚持硬件改善和软件升级双管齐下,配备温湿度调控、电子巡查等设备进行全天候检测,以严实细的标准定期排查档案库房防火、防盗、防水等情况。规范对档案服务外包安全管理,把好服务外包作业准入关,实现场所、系统、设备和人员全方位监管,确保档案实体、信息载体和档案信息安全。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办公办案电子文件在线合规归档,试行执行案件卷宗“中间柜”归档机制,努力加快法院档案工作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