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0月22日,江宁法院执行局开展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
清晨5点,33名干警、10辆警车,按计划分别奔赴预定地点,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
魏某与张某合同纠纷案中,魏某共拖欠合同款5万余元,魏某始终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执行干警到魏某家时,其父亲谎称魏某不在家,出示搜查令后,干警依法进行搜查,并在卧室中找到魏某,将其拘传至法院。
王某与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逃避履行债务,此前,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找到王某。本次执行中,执行干警终于在其浦口区的家中找到王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本次集中执行,共拘传被6人,拘留3人,罚款1人,依法搜查1次,执行到位12.8万余元。
下一步,江宁法院将继续大力开展涉民生等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