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江宁区法院民一庭邀请6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旁听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庭审。
古某在工地工作受伤,被认定工伤十级伤残,因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诉至法院。庭审前,承办法官王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劳动争议案件特点及法律适用做了简要说明。本次庭审因被告经传唤无故不到庭,承办法官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参观了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对江宁区法院加强矛盾化解力度,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予以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