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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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执行局再次收到一当事人锦旗

发布日期: 2021-06-11 浏览次数: 8,314

6月8日,江宁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邮寄的一面锦旗,以表达对江宁法院干警工作的肯定和感激之情。

2016年9月,陈某诉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江宁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方式,裁定申请执行人陈某强制管理被执行人的涉案房屋,收取房租收益。但强制管理进行不畅,陈某年龄偏大且在外地,不便于管理,房屋近乎毛坯需要装修才能出租,因物业公司与被执行人的关联关系导致陈某办理电梯乘坐卡存在阻碍。

为保证强制管理裁定得到真正的落实,执行干警多措并举,一方面持续给小区物业公司施加压力,保障陈某可以顺利办理电梯卡及续费手续。另一方面,厘清头绪,发现被执行人欠原经理张某工资达数十万元,张某愿意对房屋进行管理。得到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张某和被执行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其偿还本案被执行人的欠款,被执行人将房屋交由张其居住和管理。后陈某收到全部案涉款项,持续5年左右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保障。

江宁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创新执行方式,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对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攻坚力度,切实清理一批“骨头”案件,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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