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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5-11 浏览次数: 39,447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招聘特勤岗位人员10名(限男性,从事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值庭、押解等工作);

  2、所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南京市江宁区户籍、高中以上学历;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取得C1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录取;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至1995年4月30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加班费和福利等)

  2、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年休假等权利,实行双休日上班制度;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书面报名方式: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www.njfy.gov.cn)、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jnqfy. gov.cn)、南京市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rc.com)下载《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校证明)、退伍证、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证明、2寸照片2张一并递交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网络下载《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明、退伍证、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证明的扫描件、2寸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压缩后(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江宁法院邮箱:njjnfyzzc@163.com

  3、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6点(咨询电话:025-83523891 025-8352989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首先对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政审

  根据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院政治处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能测试

  政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 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1秒; 1000米跑、标准为≤4分2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试达标者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二O一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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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特勤岗位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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