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招聘特勤岗位人员10名(限男性,从事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值庭、押解等工作);
2、所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南京市江宁区户籍、高中以上学历;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取得C1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录取;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至1995年4月30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加班费和福利等)
2、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年休假等权利,实行双休日上班制度;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书面报名方式: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www.njfy.gov.cn)、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jnqfy. gov.cn)、南京市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rc.com)下载《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校证明)、退伍证、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证明、2寸照片2张一并递交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网络下载《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明、退伍证、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证明的扫描件、2寸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压缩后(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江宁法院邮箱:njjnfyzzc@163.com。
3、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6点(咨询电话:025-83523891 025-8352989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首先对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政审
根据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院政治处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能测试
政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 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1秒; 1000米跑、标准为≤4分2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试达标者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二O一七年五月九日